日前,鹽城市政府辦公室下發了《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防雷安全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防雷安全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努力減少雷電災害損失,保持全市防雷安全形勢的平穩發展。
《通知》要求,要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明確工作職責,落實責任分工,建立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防雷安全工作責任體系。
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防雷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組織制定本級防雷安全規劃及應急預案;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防雷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建立健全防雷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及時解決防雷安全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將防雷安全考核納入安全生產考核體系;督促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對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防雷安全生產狀況的隱患排查,建立防雷重點單位名錄,加強對防雷重點行業、單位的監督檢查;落實雷電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和防雷安全監管經費。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履行防雷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安監部門負責防雷安全的綜合監管,將生產經營單位的防雷安全工作作為安全生產內容之一,列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與氣象部門聯合開展防雷安全檢查和執法,發現防雷事故隱患和問題,及時督促處理。氣象部門負責建立雷電災害監測、預警評估體系,及時預報和發布雷電災害信息,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防雷裝置的檢測工作,組織雷電災害調查鑒定,對存在的防雷安全隱患問題責令責任單位整改,開展防雷安全檢查指導。
要強化生產經營單位防雷安全主體責任,落實防雷中介服務機構防雷安全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是防雷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防雷安全負全面責任。要嚴格執行防雷設施年檢制度。易燃易爆和?;穯挝?、港口碼頭、高層建筑、電力設施、通訊設施、計算機信息系統,以及旅游景點、學校、車站、商場、賓館等人員密集場所、公共設施和其他易遭雷擊的建筑物、設施,要進行重點自查和檢查。
要全面排查和消除雷災事故隱患,氣象和安監等部門要開展對防雷重點單位的聯合檢查和執法。各地要充分認識防雷安全是整個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組織領導,堅決克服雷災是天災、發生概率小的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強化防雷安全責任意識,扎實做好防雷安全各項工作,做好雷電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加強防雷安全和科普宣傳,提高全民防雷安全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 |